网站首页 | 实用信息 | 物品置换 | 日志空间 | 柏林相册 | 联系站长
如果忘记密码,请联系我进行重置

[资讯] 强制物业合同5月启用_转自新浪

原帖由 馨儿 于 2008-4-25 15:44 发表
  q& c- D, R7 N+ }) T柏林爱乐论坛 bbs.myberlin.cn  服务于北京朝阳区管庄,常营柏林爱乐社区所有业主的交流平台还是没说物业必须公开收支,物业服务标准必须公示
, D& }/ T1 ^$ m4 V

9 g) Y& @- G' P* e, {柏林爱乐论坛 bbs.myberlin.cn  服务于北京朝阳区管庄,常营柏林爱乐社区所有业主的交流平台bbs.myberlin.cn. w1 C/ o9 N& i( ]! z; |! o
就是呀,这样的政策不反而成了保护物业的利益了么,那么我们野猪的利益又谁来保护??
每个人对幸福都有着不同的定义,每人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。别人的生活方式不一定适合你。所以我们要找出那种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。http://renew.hi.blog.163.com/

TOP

共用部位收益 可冲抵物业费# d) X6 ?( R, r, B: c2 G8 [( Y

: o% c# K/ |9 j# \- f柏林爱乐论坛 Berlin Philharmonic  具体规定:《前期物业合同》规定,服务公司不得擅自将业主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用于经营,如要用于广告、商业促销等,应合法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,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,接受业主监督。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。《物业服务合同》则规定,收益可用于分摊到户补充专项维修资金、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或业主大会表决的其他用途。
, I6 J0 p6 U9 B: W# y4 \' Q这个说的不是收益公开吗?
一只被圈养大,并且失去了野性的狼!

TOP

原帖由 爱逗猫的猪 于 2008-4-25 16:04 发表
+ p  }" A! q" a/ o柏林爱乐论坛 Berlin Philharmonic共用部位收益 可冲抵物业费
7 M; E; Z5 W8 R) @2 K. |- 管庄|常营|社区论坛|业主论坛|柏林爱乐|鑫兆佳园|朝阳区|北京 - bbs.myberlin.cn
( p- }" h6 s+ k4 i- J: g' ~- 管庄|常营|社区论坛|业主论坛|柏林爱乐|鑫兆佳园|朝阳区|北京 - bbs.myberlin.cn  具体规定:《前期物业合同》规定,服务公司不得擅自将业主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用于经营,如要用于广告、商业促销等,应合法并征得相关业主同意,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,接受业主监督 ...
柏林爱乐,柏林爱乐论坛,bbs,myberlin.cn,社区,业主,管庄,常营,鑫兆佳园,朝阳区,北京市: o- S; G8 p& t5 W+ l, y

5 L7 D  I% @! L1 [- 管庄|常营|社区论坛|业主论坛|柏林爱乐|鑫兆佳园|朝阳区|北京 - bbs.myberlin.cn可是问题是说是公开,但他们根本不公开呀!!~~
每个人对幸福都有着不同的定义,每人都有着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。别人的生活方式不一定适合你。所以我们要找出那种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。http://renew.hi.blog.163.com/

TOP

不公开的情况下,业主是不是也要按合同缴纳物业费? 服务标准没有的情况下,业主是否也要按合同缴费?我05年才入主,04年拿房子的时候硬被逼着交了物业费。这算啥?bbs.myberlin.cn: Y+ e  v+ L3 F7 j# }( X/ z

8 m* N/ }( A2 v' C$ f柏林爱乐论坛 Berlin Philharmonic[ 本帖最后由 馨儿 于 2008-4-25 13:21 编辑 ]
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