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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偶然在3期小区门口保安亭看到的在保安亭上贴着一张告示,上面说1号楼2单元某某要把住房性质改为商用,告示期限是6月6日至6月16日,如业主有意见可去物业反映,我就觉得物业这个事办的很差劲,那张纸那么小,而且是在大门口,我想谁都不会在小区门口停留的,我认为物业应该在每一个单元门口贴一张,为什么那些其他的告示可以做到,而这个这么大的事(关系到小区所有的业主的安全和和谐)物业居然就只在大门口贴那么一张纸.个人认为物业太不负责任了,我想这主要还是因为这样可以给物业带来经济利益吧,所以请看到的业主都要给物业打电话,反映这件事,表示自己的态度.另外,我想对1号楼2单元的那个业主说声,我的这个帖子不是针对您的,主要针对物业的,请您谅解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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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本帖最后由 renew 于 2008-6-9 09:50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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