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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出台普通住宅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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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爱逗猫的猪
时间:
2008-11-23 23:48
标题:
北京出台普通住宅新标准
本报讯 购房人期待的北京市普通住宅新标准终于出台并从11月24日开始实施。市建委昨天公布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。与往年不同的是,普通住房三个条件中的价格条件,由过去的“单价”变成“总价”,即从明天起,购房人购买容积率在1.0(含)以上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0(含)平方米以下的房子,三环以内的258万以下、三四环之间的210万以下、四五环之间的198万以下、五环以外的120万元以下的,都可以享受普通住宅可以享受的优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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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无论是购房人还是开发商,就普通住宅“扩面”新政接受记者采访时,均表示是“特大利好”,加上此前已经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、公积金上调最高贷款额上限等问题,或将推动楼市回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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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:
http://bjyouth.ynet.com/article.jsp?oid=46090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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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标准参考:
http://www.cs.com.cn/fc/02/200710/t20071030_1235984.htm
作者:
外星球的猫
时间:
2008-11-24 00:05
这你都找到了,咱们到底享受不享受优惠呢?
作者:
爱逗猫的猪
时间:
2008-11-24 00:33
我认为2个要综合参考的这看,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下,属于首次购房,而且在五环外房屋总价没有超过100W的,就认定为普通住宅,并且可以享受1%的政策,如果超过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,但没超过140平米,并且总价没超过100W的,只享受普通住宅标准,也就是3%减半收,但不能享受1%的政策,如果要是超过140平米,房屋总价肯定也就超过100W了,就算非普通住宅,只能是按3%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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